作者大姐姐莫莫大大的这篇文,内容上跌宕起伏,而且也埋有伏笔。小说中对于人物的描写也非常的细致,更是写出了人物的特点。在情节上时而甜腻如蜜,时而小虐怡情;在整体结构上也是将整个小说分为几大板块儿,作者大大也是有心了。虽然还没有完结,但是还是很期待作者之后的内容。作者大大,我支持你,我不喜欢催更,我想做一名忠实的读者,希望你能够努力!
《甩了桀骜千金后他悟了》这篇小说是大姐姐莫莫的饕餮盛宴,很喜欢,很好看。主角为张蔓清程书晏,讲述了:订婚前夕,女朋友开了场尺度颇大的单身派对。有人问她:“玩这么花,不怕程书晏明天悔婚吗?”她语调得意:“他那么爱我,怎么舍得?”“怎么样?跟咱们圈出了名的小古板谈恋爱,什么感觉?”“两个字,无趣。”张蔓清冷哼,“为了家里的生意,我算是献身了,以后甚至还要跟他过一辈子,想想都可怕。”“哈哈,牺牲老大了是...
群里大量的信息还在刷屏。
“据说乖乖男每天都早睡早起,从来不熬夜的哦。”
“不是我说,这男的真不是从古墓里出来的吗?”
“倒也不是,有的人当傀儡习惯了,还引以为豪,殊不知早已失去自我意识。”
“每天晚上出去跑步,据说就是他妈妈安排的,还真是妈妈的乖宝宝呢。”
看到这里,我确信,张蔓清这人不是理解能力有问题,就是表达能力有问题。
我记得,自己当时明明不是这样说的。
那天晚上吃完饭,张蔓清非要开车带我去海边吹风。
我拒绝了,说晚上还要跑步。
从小,我的体质弱,经常感冒,医生建议我多运动。
因为跑步是最简单的运动,小学时我就养成了早起跑步的习惯。
不过那时候是妈妈每天陪我跑。
坚持大半年后,我发现身体真的好多了,几乎不怎么感冒了。
后来,跑步就成了我长期坚持的一项习惯。
以前是每天跑,去年开始读研究生后,课业陡然增多,每天还要练琴。
妈妈心疼我太累,就提议每周跑步三次就行了。
而且我发现自己更喜欢夜跑,因为运动过后睡得更香,早上也不用跑得满身大汗再去洗澡。
张蔓清约我那天是周日。
那一周,我因为要赶论文,一共只跑步两次。
每周三次跑步是雷打不动的。
所以周日这天,我必须把第三次跑步打卡完成。
我拒绝了张蔓清晚上去海边玩的建议。
还把自己跑步的事讲给了她听。
可是到了她朋友嘴里,就变成了这都是我妈妈安排的任务,我不敢反抗。
估计我说跑步是我自己喜欢的事,我还准备挑战今年的半码,她们估计也不会信的吧。
我选择一言不发。
对这些人解释,完全是浪费口舌。
她们固执己见,听不得一点劝,还自诩为有主见,为此沾沾自喜。
比如现在,她们坚持认为我是个妈宝男,认为我虚伪做作矫情。
全然不管认识一个人是要自己去了解的,而她们也只见过我寥寥几次,话都没说过几句。
怎么能就此判定我是怎样一个人?
群里继续热闹着。
“其实乖乖男也有点可怜,任何事都要被摆布。”
“据说他练了十几年的小提琴,从来不敢松懈,还要被迫考级,好惨哦。”
“是啊,以前从贵族学校转到普通中学,要听从爸妈安排。”
“后来高考填志愿,都是他哥一手操办。他都没有脑子吗?不能稍微自己做主一下吗?”
“也不能这么说,脑子肯定是有的,人家可是考上国内数一数二的顶尖大学,你们考得上吗?”
“考不上,但咱也不稀罕。只有乖乖男才会为了讨好家长好好学习,咱谁也不用讨好,就要活得自在。”
“就是,谁也别想对老娘我指手画脚。谁敢干涉我,天王老子来了也给他踹翻天。”
看了这些议论,我都有点哭笑不得。
原来这就是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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