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看就好看在这里。被霸凌者羞辱后我远走他乡这本书剧情细腻。感情丰富。很有代入感
苏楠沈烨是一位身怀绝技的年轻剑客,他在豆莎饼的小说《被霸凌者羞辱后我远走他乡》中,踏上了一段以复仇为目标的惊险之旅。被背叛和家族血仇所驱使,苏楠沈烨不断面对强大的敌人和迷失的自我。这部现代言情小说带有浓厚的武侠风格,情节扣人心弦,揭示出人性的复杂和力量的较量,沈烨讨厌我,因为我被寄养在他家,抢走了他爸妈独一份的宠爱。他霸凌我,将我的笔记丢出窗户,把我堵在墙角嘲讽。我没争辩,只想着快点长大,快点逃出这个家。成年后,我一声不吭地出了国,他却一路追到了英格兰。伦敦的冬季阴冷潮湿,他用大衣裹住我,低声下气:“苏楠,我们回家,好不好?”必将让读者沉浸其中,回味无穷。
3
沈父罚他跪了一个礼拜的书房。从此以后,沈烨似乎恨上了我。
他翻出了我曾经见不得人的喜欢,大喇喇地贴到了公告栏上。
我的日记本一直被收得很好,密码是我父母去世的日期。为了不被沈烨发现,我一直将它藏在了书包的夹层里。
保姆帮我洗书包时,将它当作一个普通本子顺手放到了我卧室的书桌上。
学校离沈家很远,早晨出门我不敢迟到,第一天来沈家,我因为月经期迟了半分钟,眼睁睁看着他在我面前扬长而去。最后我顶着经痛挤早班地铁到了学校,被教导主任狠狠骂了一顿。
沈烨不耐烦地一遍又一遍打燃引擎,我胡乱用书一遮,匆匆忙忙下了楼。
回来之后,本子便不见了。
第二天,日记本被暴力拆毁,密码锁和本子壳被扔进了垃圾桶。中间的日记被一页页撕下,出现在了年级公告栏上。扉页上写着我规规矩矩的名字:苏楠。
“听妈妈说,沈叔叔和沈阿姨是苏家世交,我也想和沈烨认识,只是他每天都冰冰冷冷的,实在说不上几句话。”
“沈烨经常坐在窗边靠后的位置,他长得很好看,学习也很厉害。”
“爸爸说我肯定喜欢他,我佯装打他,但有时候也会幻想一下他会不会有那么一点可能喜欢我。”
“......”
日记到高二时戛然而止。
“他们去世了。沈叔叔把我接到了沈家。”
“我不想要沈烨了,我想要我爸妈。”
带着泪痕的纸被教导主任一把扯了下来,他生气极了,揉成纸团啪得扔在了我厚重的眼镜上。
我被痛骂了一个小时。出了办公室,我红着眼睛翻遍了整个楼层的垃圾桶,有好心的女同学给我指了路,说有人看到了我的日记本被扔到了走廊最末端。
密码锁和壳被深埋在垃圾桶中部,已经沾染了灰尘与发丝,散发着难闻的味道。我默不作声地到厕所洗了三次,回了班。
一路上,众人向我投来探究的目光,拉着旁边的人窃窃私语。
我一坐下,汪雪便趾高气扬地从对面走来。
全校都知道她喜欢沈烨,汪家的大**被娇惯着长大,和沈烨算是从小认识,青梅竹马。
她一巴掌扇到我头上,戳着我额头嘲讽:“苏楠,你撒泡尿看看你自己的脸,喜欢沈烨,你配吗?”
她状似惊讶。
“天哪,你不会是因为喜欢沈烨才追到他家里去的吧。沈叔叔知道你心机这么深的吗?”
我看见沈烨插着兜倚靠在门边,他一副事不关己的样子,脸上的愧疚转瞬即逝,挂着嘲讽的微笑看着我。
女孩姣好的五官扭曲在一起,她一脚踢翻了我的椅子,书桌里的东西噼里啪啦掉下来,我慌不择路地去捡。
她薅住我的头发,将我摁在了桌子上。
我痛得龇牙利嘴。
汪雪得意洋洋道:“苏楠,你好像磕头的狗啊。”
她抓起我的脖子,一下一下把我磕在书桌上,不多时,我的头上便鼓出一个大包。
我咬紧牙关,断断续续反驳道:“那是、那是......我妈妈留给我的......你们不能这样......”
我的耳边嗡嗡作响,汪雪的叫骂声越来越小声,最后变成难以辨明的低鸣。
我嘴里充斥着血腥味,愤怒混合着眼泪叫屈:“我不喜欢他!我早就不喜欢......沈烨了......”
我的嘴一张一合,喉咙里像堵了一块铁,涩得要命,说话磕磕巴巴。
她轻笑了两声,拍了拍我的脸:“还能说话?看来是教训不够。”
她将我捡回来的日记本劈头盖脸地扔了过来。纸壳边缘锋利,在我脸颊边划了一个长长的口子,渗出了血。
我一摸额头,一手血,疼得吸了口气,抬抬眼皮便看到了沈烨面色不虞地走了过来。
他伸手摸了摸我的额头,露出一丝怜悯。
“汪雪,差不多行了。”
女孩尖锐的声音响起:“沈烨,你不会是心疼她了吧。”
她的声音几乎要在我耳边炸开:“你是我这边的!”
沈烨皱了皱眉,拉着汪雪的手,慢条斯理地哄她。
汪雪一把甩开,指着我歇斯底里:“你不是之前说她是垃圾,你恨透了她吗?怎么如今开始为她说起话了?”
被当众戳破心事,沈烨脸上闪过一丝尴尬,女孩不依不挠地拉着他,逼他开口。
“你说不说。”
汪雪咬着牙,指甲深深陷入了肉里:“你说啊!”
沈烨转过头,像看狗一样怜悯道:“苏楠。”
“我也没想到,你为了靠近我,真是不择手段。”
我耳朵疼得要命,外界的声响像**耳膜的钻机,激得我狠狠一抽。
“满意了吗。”
沈烨不喜欢别人管他,尽管对方是汪雪。他甩开汪雪的手,插着兜冷着脸径直走了。
汪雪见他生气了,急急忙忙地跟了上去。她的皮鞋小高跟在地上发出哒哒的声音,渐渐消散。
我愣了愣,沉沉靠着书桌睡了过去。
高中时,沈烨像启明星一样闪耀,他眉眼冷峻,脸部线条干净利落,左眼眼尾处有一颗细小的尾痣,垂眸时扫得人心痒痒。
我喜欢他那段时间,他维持拒人千里的面具,疏离淡漠,像冬天稀疏的阳光,令人心动。
然而沈烨那个清冷疏离的形象在我来到沈家后碎了个彻底,仿佛长久地被封在了日记里,死在了他打掉我试图打招呼的手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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