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带着孩子回家,收拾了一些简单的行李后,直接搬到我爸妈家去住了。
我和程山的情况,我已经告诉过父母,他们也支持我离婚。
出了今天这样的事,女儿睡下后,我还心有余悸。
必须尽快离婚。
我正准备找律师,走法律程序起诉离婚的时候,接到了程山的电话。
可能是医生说不用治了,临终关怀,让他没了气焰。
他的语气难得的平静。
「梓萱的情况拖不得了。我同意离婚,房产五五分我也没意见。但条件是,房子归你,你必须马上折钱给我,我要带梓萱去港区那边的医院。」
「还有,女儿每个月的抚养费,我不同意给5000。梓萱如果能看好,后期也需要花很多钱。如果治不好……
「如果治不好,我也得给她买块好的墓地,最少五十万。
「所以,女儿的抚养费,我只能给到2000一个月。」
他能要求我马上折钱给他,也是吃定了我爸妈有钱,会拿出来这笔钱给他。
当初他执意卖房,我曾问过他,如果生病的是我的父母,他也愿意这样倾尽所有吗?
他当时的回答是:「你爸妈不是有钱吗?」
后面可能意识到了,又添了一句:「只要是家人生病,都应该全力帮助。」
我和父母商量后,决定同意他的要求。
只要能尽快离婚,他想要怎么帮他妹妹,我没有任何意见。
至于抚养费,我也不打算争了。就当我女儿给她病重的妹妹吧。
但我们也有条件。
房子折现的钱,除去他一次性付清女儿到18岁的抚养费后,剩下的钱先给一半,等一个月离婚冷静期到了,再给剩下的一半。
说实话,经历了重生,我只想赶紧离婚,离程山他们一家人远远的。
我也不想再跟烂人烂事纠缠,我还有自己的生活要过,女儿要照顾,父母要陪伴。
在律师的见证下,签订完协议后,程山拿着钱,当天就带着小姑子和她女儿去了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