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冬将至,中央大街的治安也严了起来,我们只能被迫转移到城郊去。
城郊虽荒凉,可住着很多大户人家,我们东捡西拼,终于勉强把大家过冬的厚衣物都给凑齐了。
大别墅外的垃圾桶两三天才有专人过来清理,我们冬季便爱来这城郊捡吃食,伙食比中央大街好上几倍。
可夏天就不行了,大鱼大肉腐烂最快,不出一日就会熏得苍蝇乱飞,根本下不了口。
若是晚晴跟我们多呆上几日,也能一起来这城郊享福了。
不过人家也不缺这一顿半顿的了,想来是如她所愿,去大户人家当阔少了。
我一边想着,一边卖力翻着垃圾桶,竟翻出来一束还未枯萎的玫瑰。
许是我正念着晚晴的缘故,玫瑰附带的贺卡上竟然写着「晚晴」二字。
我揉了揉眼睛,不仅看清了这上面写的真的是晚晴的名字,还看清了底下一行小小的「110」。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晚晴有危险?这个晚晴,到底又是不是我所认识的晚晴?
不管了,救人最重要。
我没有手机,只能在这条荒凉的林间小路上等待。
等了足足半日,山上才缓缓驶下一辆黑色的豪车。
我立即上前拦住对方,险些被滚进车轮下。
「程少,是个小乞丐,估计是来碰瓷的。」
「嗯,赶走就行,别耽误时间。」
眼看着四级下车要将我拽走,我立马一个翻身跃进了车里。
虽说我骨瘦如柴,可这几年来躲避混混和城管的追捕,练得我的身手也算灵活。
谁知我刚滚进车里,就被一只锃光瓦亮的皮鞋又毫不犹豫踹了出去。
男人似乎并不想搭理我,只是吩咐司机快些开车。
我跟在车后面跑,任怎么呼唤对方也不停车,我干脆闭眼一蹦,翻上了车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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