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过后是正月初一,也是我的生日。
小时候,妈妈总说:
「学习不好的小孩不配过生日。
「要像林渝一样厉害,才配花家里的钱买蛋糕。」
所以十八岁之前,我都没有吃过生日蛋糕。
大一那年,我用做家教的钱,给自己买了一整个八寸蛋糕。
吃奶油吃到恶心,扒着垃圾桶吐,也要忍着反胃,一口一口把所有蛋糕吃完。
……
清早洗漱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脑袋里想到这些,觉得好笑。
看着镜子映出的人,我告诉自己:
「都过去了。」
收拾好,去蛋糕房取预定好的蛋糕。
老板按照我发的照片做的,蛋糕胚做成哆啦A梦的造型,很可爱。
老板还调侃我:「真有童心。」
我笑了笑。
拎着蛋糕回去,家门口,又看见了那个我不想见的人。
林渝。
「怎么又是你?」
我皱眉问。
他抿了抿唇,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盒子。
「给你的生日礼物。」
「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过生日?」
「你爸妈告诉我的。」
他说:「他们说让我好好陪陪你,你很喜欢过生日。」
我静静看着他手里的盒子。
突然有点想笑。
原来他们知道,我想要过生日。
原来他们知道,我想要一个蛋糕。
——原来我过去受的所有委屈,他们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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