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里响起锅碗瓢盆的声音。
我一边忙碌,一边问:「陆则,你想吃什么?」
他站在厨房门外:「你做的都可以。」
陆则,是我从他钱包里发现的名字。
写在一张纸条里,但整个钱包,也只有一张纸条。
我想过带他去警察局。
可他对此非常抗拒。
「别带我去,」陆则紧紧抱着我,像要把我揉进去一样,声音微微颤抖,「阿宛,求你了,让我跟你待在一起。」
他像初生的孩子,抓着好不容易得到的善意卑微地祈求。
我的心忽然就软了。
我收留他,收留了好几个月。
连邻居们都知道我有了一个很帅的男朋友。
只是很少出门,不知道是做什么的。
我也不知道。
每次我提出,要帮他找他的家人,陆则都反应很大,抱着我撒娇。
他总是说:「阿宛,别抛弃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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