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失格月光》,经典来袭!黎悯季初是书里的主要人物,也是作者不辞青山精心所出品的,阅读无广告版本更加精彩,简介如下:老公总说我睡觉打呼噜,多次提出要跟我分房睡。可他不知道,我身患胃癌,每天都疼得整宿睡不着觉。又怎么会打呼噜?直到我无意间翻出了压在枕头下的录音笔。听到了他的小秘书的娇哼声。以及他在动情时,一遍遍对那个女孩说:“我爱你。”“她死气沉沉,每天只会丧着一张脸。只有在你身边,我才觉得我还年轻。”
第一章
老公总说我睡觉打呼噜,多次提出要跟我分房睡。
可他不知道,我身患胃癌,每天都疼得整宿睡不着觉。
又怎么会打呼噜?
直到我无意间翻出了压在枕头下的录音笔。
听到了他的小秘书的娇哼声。
以及他在动情时,一遍遍对那个女孩说:
“我爱你。”
“她死气沉沉,每天只会丧着一张脸。只有在你身边,我才觉得我还年轻。”
......
空落落的卧室里。
我愣愣地捏着手机,自虐般地把录音放了一遍又一遍。
最后伸手将床头的婚纱照扣下。
我们携手走过十年之久,因此我比谁都清楚,他在录音里说的许多次“我爱你”,句句真心。
与当年向我求婚时的语气一模一样。
季初,这个陪我从校服走到婚纱的男人,就在我们的大床上,出轨了秘书。
我早该察觉的。
刚开始季初对他的新秘书不厌其烦,经常向我吐槽。
「新来的秘书什么都不会,大事小事都要过问我,扰得我头疼。」
「新来的秘书天天给公司订下午茶,还理直气壮地说什么要年轻化管理。」
「她太笨了,竟然不会双面打印,开会时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块砖厚的项目书,让我们被对方公司看了笑话。」
忘记从哪天起,他不再抱怨。
而我早起做的早餐,往往有一半会进他的打包盒,而不是被摆到餐桌上。
曾经两人边吃饭边幸福惬意的聊天,也变成了一句冷冰冰的“工作忙先走了”。
留下我独自面对着一盘盘被分割得泾渭分明的食物。
甚至我们躺在床上准备入睡时,他会看着手机突然发笑,“她跟你真得很像。”
说完又像被突然掐住了声音,不自在地转过身,留给我一个背影。
我知道,这个“她”,就是江念念。
季初的秘书。
我没有也不愿意多想,毕竟这么多年过去了,感情在柴米油盐里变淡是很正常的事情。
直到那天,我带着化验单去公司找他坦白病情。
静等时,一只嫩如葱白的手推开门,刚刚二十出头的女孩左手文件夹右手饭盒,哼着小调走了进来。
以前没见过江念念,所以不知道。
现在见到了,才暗自心惊。
杏仁眼、鹅蛋脸......甚至连发丝烫成**浪的弧度,都和年轻时的我差不了多少。
江念念似乎没想到有人在,微微讶异后直接略我,自顾自地坐到了季初的转椅上。
盖子被打开后,饭菜的香气飘了出来。
我盯着她手中的饭盒,清清楚楚地看到了里面的食物,饭团和陈皮红豆沙。
是我今早亲手做的。
连饭团上用番茄酱的笑脸,都是我亲手画上去的。
我的手指紧攥着化验单,嗓音带着几分沙哑,“季初呢?”
江念念终于看向我,似乎不悦我对季初直呼其名,扬起下巴,嗓音清脆悦耳。
“我们季总开会去了。”
......
“季哥哥,说你爱我嘛......”
此刻,江念念的声音与录音笔中的声音重合。
我收回目光。
手机震动,医院发来短信。
该去化疗了。
化疗的频率越来越高,意味着我离生命尽头越来越近。
想了又想,我还是给季初发出了消息:
“有时间陪我去趟医院吗?”
整整两分钟,屏幕上方都显示“对方正在输入中......”
到最后,只回了一个字:
“忙。”
然后给我打了一笔钱。
披上外套,我独自去了医院。
消毒水味儿似乎更刺鼻了,我忍不住干呕。
化疗带来的疼痛稍微缓解后,我慢吞吞地从病床上爬起来,在医院里散步。
“请324号江念念到2号室就诊。”
我抬头看了眼大屏幕,在呼吸科栏里看到了江念念的名字,大概是染上了最近的流感。
我不想见到她,便打算离开。
可一转身,却看到了两道熟悉的身影。
季初正弯腰对着导诊台的护士说什么,江念念则戴着口罩乖巧地跟在他身后。
护士似乎笑着打趣了两句,引得季初转过头。
我下意识转过身。
半晌,身后没有动静,我又慢慢转了回去。
原来他压根没有看向我这边,而是满目温柔地看着江念念。
甚至伸手揉了揉她的脑袋。
我看到了他的口型:
“会好起来的。”
我泪流满面。
可是真的,好不起来了。
......
我在医院里住了小半个月。
季初没有给我打过一通电话。
家里的灯亮着,季初的皮鞋摆在我的拖鞋旁边。
我换完鞋,将自己的鞋子放置到了另一侧。
季初正在吃饭,见我回来皱了皱眉:
“流感需要治这么久?”
我失笑,给自己盛了一碗饭,在他对面坐下。
“我什么时候说是流感了?”
他夹菜的动作一滞,表情不自然地转移话题。
“沙发都落灰了。”
“请个阿姨吧。”
他表情有些怪异,好像一时没反应过来我会这么说。
良久,才“嗯”了一声。
也许他想起来了。
他曾对我说:“不用请阿姨,这是独属于我们两个的家,我会做好所有家务。”
那时他创业受挫,每天待在家里洗衣做饭,我一天打两份工,支撑着开销。
后来他事业有了起色,忙得不可开交,家务便转到了我的手里,他也会抽出时间来跟我一起在厨房洗菜做饭。
再后来......我辞职,家务就成了我一个人的事情。
现在,我不想做了。
各自沉默地吃了一会儿后,他轻咳一声,犹豫半晌,终于打破了寂静:
“你还记得之前那块草坪吗?”
我“嗯”了一声。
当然记得。
那是我们度蜜月时发现的,那时我们都憧憬着未来的幸福生活。
我抱着他的脖子撒娇:
“老公,等我们结婚五周年,在这儿再办一次婚礼,好不好?”
季初宠溺地摸了摸我的头:
“好。”
公司有起色后,他应诺了,用收获的第一桶金买下了那块草坪。
那晚,我和他一起躺在带着夜露的草坪上,望着天上的星星傻笑,想象着五年后的婚纱和西服。
不曾预见五年后的物是人非。
我沉溺在回忆里,许久没有再动筷子。
“黎悯?”
我回过神看向他。
他避开了我的视线:
“那块草坪......我用来改成小型游乐场了。”
我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你说什么?”
季初面不改色地解释道:
“是公司的新项目......大家一致认为,那块草坪改成游乐场能带来更大的盈利。”
我心中腾地升起一阵怒火。
这块草坪,既不是黄金地段,占地也不大,其价值对公司来说不过是微乎其微。
可对我来说,却是无价之宝。
季初不可能不明白这块草坪对我们的意义。
可他却还是选择亲手抹杀掉这一切。
我忽然一阵犯恶心。
猛冲到卫生间里干呕,季初追了过来,无从下手地拍着我的背。
我用力推开他,眼泪大颗大颗砸下:
“别碰我!”
季初似乎也没想到我反应会这么大,默默脱下外套披在我肩上,离开了卫生间。
我闭眼缓冲情绪,忽然他外套口袋中的手机响了一声。
是特别关心提示音。
犹豫片刻,我选择解锁他的手机。
我输入自己的生日,却显示密码错误。
我只怔愣了一秒。
下一秒,又有一条消息弹了出来:
“念念:感谢季总批准我的游乐场项目!我相信我们一定会创造更好的未来!”
怪不得。
他甚至没有通过我。
他只是通知我。
这一刻,所有情绪戛然而止。
也该结束了。
我掐灭手机屏幕,放回他的外套口袋。
收拾好自己,重新回到了餐厅。
不知是出于愧疚还是对我的补偿,季初转身从一旁的柜子里拿出一个小方盒,单膝跪在了我面前:
“小悯,很快就是我们的结婚五周年纪念日了,不要再闹了,好吗?”
他打开盒子,里面是一枚闪闪发光的钻戒,一看就价值不菲。
我看着他一身西装跪地的模样,蓦然想起十八岁那年的一次约会。
那时他卫衣加牛仔裤,鲜活帅气。
饭吃到一半,他忽然郑重其事地拿出一个可乐拉环,单膝跪地,拉住我的手:
“小悯,我现在没办法给你好的生活,没法给你戴上钻戒......但是,我一定会一心一意、永远爱你!”
我笑骂了他一句,眼中却泛出泪花,任由他拉过我的手将拉环套在我的中指上。
可拉环太小,套到第二个指节就卡住了,他一脸尴尬地挠了挠头,而我笑得前仰后合。
轻眨了下眼,二十八岁的季初与十年前的身影重合,好像更稳重了,也好像有什么变得不一样了。
我深深吐了口气。
季初小心翼翼地拉过我的手,亲吻我的手背,见我没有抗拒,便将戒指往我的中指上套。
冰凉的戒指慢慢滑过我的指节,我的意志有些摇摆。
下一刻,手指微痛。
我低下头,看着卡在第二指节的戒指。
季初似乎全然没有想到这个结果,脸色发白,用了些力气想要继续套进去。
我只感到好笑。
我也真的笑了,笑得讽刺,笑出了眼泪。
我猛地一把甩开了他的手,钻戒被打飞到了地上。
我冷冷地说:
“季初,离婚吧。”
季初脸色蓦地黑了:
“你说什么?”
我平静地看着他,一字一顿:
“我说,离,婚。”
季初一把将手中的空戒盒掷在地上,我第一次在他脸上看到了堪称狰狞的表情:
“不可能!”
我擦了擦眼泪,只感觉很累:
“季初,你既然有了新欢,又何必拉着我不放?”
我强忍不适,弯腰捡起地上的钻戒:
“这是我手指的尺寸,还是江念念的?”
他眼底有慌乱一闪而过,随后便立刻沉下了脸,呵斥我:
“你不要胡说!”
“你和念念长相身材都差不多,我就直接量了她手指的尺寸。我不知道......你的手指不适配。”
“我会给你买一枚新戒指,不要再无理取闹了,好不好?”
我不想再问他为什么不直接量我的手指尺寸,为什么陪江念念去医院,为什么把我亲手做的早饭带给江念念吃。
也不再去追究这枚戒指是我们五周年纪念日的礼物,还是为了讨江念念的欢心送的礼物。
我疲惫地按了下眉心:
“离婚协议书我会找人拟好。”
我关上门,头也不回地离开。
这次,歇斯底里的是他。
走出小区我就站不住了,疼痛如同万千蚁虫在我的四肢百骸里钻,我不得不扶着墙慢慢蹲下。
口腔里泛着血锈味,我的眼前越来越黑。
倒下的瞬间,我听到了一个惊慌失措的声音,有脚步声正急匆匆地向我奔来:
“黎悯!”
......
再睁眼,又是熟悉的雪白的天花板。
我叹了口气,撑着身子坐起来,偏头看到一道消瘦修长的身影正站在门边跟医生交谈。
我身体剧痛,忍不住闷哼一声。
那人立刻走了过来,扶着我躺下。
是余笙。
是我住院化疗时,隔壁病床的病友。
我对上余笙满是担忧的眼神,再往下,是一身同款病号服。
他勾起唇角跟我打招呼,眼睛却好像在哭:
“没想到这么快又见面了,黎悯。”
我笑着问他:“你怎么在那儿?”
余笙默了默,眼神中似乎有我看不懂的哀伤。
但很快又消失不见了。
下一秒,他弹了我一个脑瓜崩,颇有些恨铁不成钢:
“你还笑得出来?我要是没在那儿,你就......”
我面不改色地把他未说出口的话说出:
“你要是没发现我,我大概就死了。”
余笙眨了眨眼睛,偏开了视线:
“胡说八道。”
我看着他眼底隐隐的泪光,突然很恍惚:为什么哭?是因为我吗?还是同病相怜?
可我们只是两个萍水相逢的可怜人,而我曾经最亲、最爱、陪我最久的人,连我快死了都不知道。
他忽然问:“你能陪我去个地方吗?”
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刺得我脑袋生疼,我也想出去透透气,便答应了他。
可越走我越觉得不对劲。
直到他带我到了最终目的地,拉着我坐在草坪上,我才从恍惚中惊醒。
这里,就是我跟季初五周年之约举办婚礼的地方。
原本生机盎然的平片草地,如今已经有几块地方被翻了土,变得坑坑洼洼,娱乐设施的零件乱七八糟地堆在一旁。
余笙有些诧异:“这里怎么变成这样了?”
我看向他。
他挠了挠头,原本苍白的脸颊两侧居然透出些薄红来:
“这里是我跟我的初恋相遇的地方。”
余笙垂下了眼睫,神色却是掩饰不住的落寞。
像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我不知该怎么劝,只能尴尬地盯着自己脚底几棵稀稀疏疏的草。
过了会儿,余笙像是如梦初醒,眼神温柔地与我对视:
“抱歉,我走神了。”
“我们没有在一起过,她甚至不知道我喜欢她。”
他说这话时,眼睛一直看着我。
不知为何,我下意识地避开了他的目光,下意识把声音放轻:
“后来呢?”
余笙望着正在下落的夕阳,也轻声回我:
“有钱后,我买下了这里。”
“后来,听说她跟心爱的人结婚了。”
“再后来,有个男人通过手机联系到了我,说想要买下这里,用来作为他和自己妻子结婚五周年的婚礼场地。”
我已经泪流满面。
他又温吞地坐了会儿后,站起身来。
形销骨立,逆着光向我伸出手,眼睛温柔平静:
“走吧,一会儿该冷了。”
我没伸手,问道:
“这么有意义的地方,为什么卖出去?”
是因为想等的人等不到了?
还是想要单纯盈利?
余笙眨了下眼,否定了我没出口的两个答案:
“我想,给予有情人做有情意的事,这就是它能实现的最好的意义。”
我捂住了脸,眼泪直掉。
对不起。
这对所谓的“有情人”,辜负了这个地方,也辜负了你的好意。
回医院的路上,我还沉浸在悲伤里没出来,忽然没头没脑地问:
“余笙,你觉得,爱情会因为时间而变质吗?”
余笙停住脚步,眼睛里流露出歉意,似乎是没想到我会沉在故事里那么久。
“不会的。”
我有些迷茫地看着他,
“不,会的。”
他的手放开了我的手腕,转而去扶我的肩膀,坚定地说:
“不会的。如果变质了,那只能说明不是真正的爱。
“我不知道你发生了什么事,如果你愿意说,我就听;如果不愿意,你想做什么我也会支持你。”
他笑盈盈地看着我
也是,十年之久,早就该放下了。
我的十年,也该放下了。
“黎悯!”
气急败坏的声音打破了我们之间的和睦氛围。
我冷漠地看向气喘吁吁的季初。
“他是谁?!”
余笙指了指自己,笑道:
“我?一个快死的病人。”
季初一把攥住我的手腕,用力到我痛呼出声。
余笙反手抓住他,皱眉道:
“你做什么?放开。”
季初看看他,又冷笑着看向我:
“这就是你要跟我离婚的原因?”
“黎悯,你变了!你背叛了我们的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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