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九发财文笔很好,情节紧凑,废品站通古今,我收破烂养王爷夺天下是很好看的小说,推荐看!
科幻小说《废品站通古今,我收破烂养王爷夺天下》是九九发财的代表作之一。主角书文君沈景澄身临其境地展示了未来世界的奇妙景象。故事充满了科技和想象力,引人入胜。这本书不仅带给读者无限遐想,也让人思考科技发展对人类的影响。书文君开了家废品回收站。这天,她发现她丢进垃圾桶里的食物,都不见了。而回收站里,凭空出现一个古装美......流浪汉。大齐百年一遇的天灾,端王沈景澄被冤枉谋反,走上千里流放路。濒死时刻,沈景澄摸到了口袋里热乎乎的肉包子,听见了来自神女的声音,看见了面前的垃圾山,垃圾海。书文君看着沈景澄的脸,豪情万丈...
第1章
书文君最近有点烦恼。
她的废品回收站里,又开始闹耗子了。
而且这次耗子不仅仅在院子里,仓库里,甚至还跑进了她严防死守的卧室里。
她是有证据的,因为一连三天,她没吃完剩下扔在垃圾桶里的食物,都不翼而飞。
第一天,是一个掉在地上的肉包子,她没当回事儿。
第二天,是不知道哪个犄角旮旯里翻出来的几块过期的压缩饼干,她觉得自己可能记错了。
第三天,是一大块硬的老鼠牙都能磕掉的去年的五仁月饼。
她把这个月的账又算了一遍,确定自己没有老年痴呆之后,开始布置陷阱。
虽然现在还不是晚上,但是耗子胆大包天的时候,是白天也敢出来的。
她在床前的垃圾桶里,特意放了一块塞了耗子药的,香喷喷的小蛋糕。
布置完这一切,书文君踮着脚尖走出房间,关上了门。
她是废品回收站老板,可忙着呢。
废品回收站,别看名声不太好,但是生意真不少。
她今天花两千块钱,打包了五亩地废弃大棚的钢管,塑料膜,遮阳网,所有一切能用的东西。还有两台废弃的小型搅拌机和农药机。
大棚老板亏欠不干了,东西扔了可惜,留着没用,当废品卖了,总能回点钱。
而这些东西到了废品回收站,分门别类整理出来,一转手,能翻两倍利润。
就是费功夫,书文君打算去看一眼,然后请个小工来帮忙。
都是又沉又大的东西,她一个姑娘家,确实搞不动。
出了房间,书文君还没走到院子里,就听到砰的一声。
好像是有什么人碰倒了东西,书文君吓了一跳,问了一声谁,连忙走了过去。
可别有人进来,撞到了,她还要赔医药费就不好了。
书文君快步进了院子,就看见一个人影,趴在院子院子的一角。
那人穿的破破烂烂的,一头披肩长发,应该是个女子。可诡异的是,看他身高体型,又应该是个高大魁梧的男人。
书文君心里奇怪,顺手从旁边抄起一根铁棍,小心翼翼的走了过去。
帝王一怒,伏尸百万!
大齐王朝,京城里仿佛被血洗过一轮一样。
一直到尘埃落定,一个年轻威严的男人,被压跪在大堂之上。
“皇兄,你为何就是不相信我。”
男人生的很好看,虽然浑身是血,衣服破烂,狼狈不堪,可周身气势不减。
王座之上,大齐皇帝居高临下的看着男人。
长时间的沉默。
最终,皇帝摆了摆手。
“端王沈景澄,因涉嫌谋反,按律当诛。
皇帝仁慈,念在骨血亲情,特赦死罪。
判,贬为庶民,流放宁古塔,终身不得回京。
立即启程。”
端王府一夜人去楼空,沈景澄脱了一身华丽服饰,换了一身囚衣,踏上了漫长流放路。
宁古塔是大齐的最北端,八月便开始下雪,环境恶劣,气候异常,寸草不生,五谷不长。
从来只活人去,白骨回。
或者,一去不回。
因谋反一事,和沈景澄一起踏上流放之路的有六个人,外加两个差役,组成了宁古塔有去无回旅行团。
一群昔日意气风发的天之骄子,如今犹如丧家之犬,穿着单薄破烂的衣衫,有些还带着伤。
自古以来,流放就是一条不归路。
五个月后,八人的队伍,还剩下三人。
端王沈景澄,他的同窗秦新知,和一个押送的差役江天睿,三人奄奄一息。
他们白天步行,夜晚睡在荒地。饿了只有一口干硬的窝头,渴了,喝一口河水雨水山泉水。
但这几日,情况不对了。
本来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经过五个月的同吃同住,大家已经熟悉的不能再熟悉。
汪天睿早将沈景澄一行身上的枷锁都拆了扔了,一点儿都不怕他们跑。
流放是种仅次于斩首的酷刑,但路上通常没人跑。
拖家带口的,跑不了。一个人的,家眷都在京城,不敢跑。
何况跑了以后怎么办?说不定你刚跑,皇帝就大赦天下,留你一个被缉拿呢?
江天睿说:“休息吧,今天不走了。”
大家立刻都坐下了,还有躺下的。
“我们......怕是到不了宁古塔了。”沈景澄看着昏暗的天,缓缓的说:“是我连累了你们。”
他们从五天起,就已经不是在赶路,而是在找吃的。
在他离开京城的第二个月,大齐,迎来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天灾。
干旱,洪水,蝗灾,瘟疫。
短短三个月,像是老天爷杀红了眼一样。
他们出远门,不可能带上整个行程的干粮。但差役会带上足够的钱。
开始的时候,路过集镇,或者路过村里,会找人买粮食。吃不好,但饿不死。
可慢慢,粮食越来越难买了。
路上,开始有了逃荒的人。
终于,再也买不到粮食了。
一路荒芜,连树皮草根,都被逃荒的人挖掘一空。
这样的饥荒在有半年,就要开始人吃人了。
三个人分了最后一块窝头,一直到现在,已经三天没有进一粒米。
水是有的,饿了就喝水,可是一直喝水,还是会饿死的。
“瞧你说的。”秦新知的声音也很嘶哑,有气无力:“我知道你是冤枉的,老王......”
沈景澄每每听见老王这个称呼,还是很无语。
但是差役江天睿也是这么喊得:“老秦说的对,老王,生死有命,跟你没关系。”
大家熟悉之后,为表尊重,大家依然习惯的喊王爷。
但沈景澄拒绝了,我已经是个庶民,不再是王爷,你们就叫我名字吧,或者叫我老沈就行。
沈景澄今年二十五,很意外竟然是队伍里最大的年纪。
但是大家觉得,有点叫不出口。
毕竟尊卑在他们心里,是根深蒂固的。
于是秦新知说,这样吧,就叫老王吧。
王爷,老王。
挺好。
要不是沈景澄没心情,当时就想揍他。
老王就老王,为什么要加吧?
说王不说吧,文明你我他。
不过那还是刚开始上路的时候,虽然凄苦,大家还能苦中作乐。现在,谁也笑不出来。
没劲儿笑了。
沈景澄叹了一口气,靠着树闭上眼睛。
江天睿道:“明天我们上山看看,我祖父以前是猎户,我知道怎么打猎。”
两人都应着,但是,都知道希望不大。
第一,他们没有力气了,走路都摇摇晃晃,站起来都会头晕。
第二,附近的山多是荒山,别的百姓也不是傻的,若那么好打猎,肯定一窝蜂都挤上山了。
不过谁也没有揭穿。
也许今天闭上眼,就是永远闭上眼,明天醒不了,就不用烦恼了。
只是有些遗憾。
沈景澄到现在也不知道,在那夜的锦秀宫前,到底是谁,朝皇帝射出了那一箭。
那一箭,断了他们的血脉亲情。
胃里,因为没什么可消化的,**辣的痛,其他两人也一样,说是睡着,更像是昏迷。
沈景澄迷迷糊糊中,难耐的翻了个身。
突然感觉,有什么软乎乎,温热的东西,压在肚子下面。
他无意识的吸了吸鼻子,似乎还闻到一点香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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