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个富二代回家后,他成了我的忠犬这本书的情节比较接近现实,有喜有忧,有黑暗也有温暖,不是虐恋的揪心,这个构思是非常好的。
《捡个富二代回家后,他成了我的忠犬》是一部引人入胜的现代言情小说,由作家故如风倾情打造。故事主角厉希沈呈的命运与爱情、友情和复仇纠结在一起,引发了无尽的戏剧性和紧张感。本书以其惊人的情节转折和逼真的人物形象而脱颖而出。回家的小道边上开满了繁花,夏日的夜风吹在沈呈的脸上,像是8年前将厉希捡回宿舍的那个夜晚。我眺望远方的山峰,却错过转弯的路口。蓦然回首,才发现你在等我,没离开过。得失更迭,生死枯荣。当伤疤被残忍地揭开,当真相浮出水面,是否可以就此放过自己?荒诞的相遇迎来全新的成长,“拉我出深渊好不好。”【草包富二代忠...。
说罢,厉希单手搂住沈呈,低头深深地吻了下去。
他强迫沈呈与他唇齿相交,二人互相交换着津液。柔弱的舌头纠缠在一块,辛辣的味道随即也传播到沈呈的口腔。
“成功地把自己坑进去了吧。”
“你放开我!”沈呈费力地想把厉希推开,但是对方却纹丝不动。
沈呈现在才后悔这是引狼入室了。
“嗯?我记得我提的要求是要你肉偿哦。刚刚你不乖,你说我会怎么教训你呢?”
厉希的手穿过沈呈柔软的秀发,五指间收缩摩擦着沈丞的后脑勺,带来酥麻的效果,随着亲吻的力道五指的力道也不断在改变。
沈呈无法挣脱厉希的纠缠,眼神变得破碎迷离,凌乱又急促的节奏使他无法保持均匀的呼吸,大口喘着粗气。
“放开我,否则.....呜”沈呈一句话还没说完,就被厉希从脖颈游上来的吻吞了下去。
沈呈知道威胁对现在正在发疯的厉希没有用,他只好给厉希来软的。
“否则菜都凉了。”
“啊,对!你煮了2小时的鸡汤我还没喝几口呢。”厉希依依不舍地放开沈呈,手依旧不愿离开沈呈的腰肢。
“呈哥以后天天煲给我喝好不好。”他的满脸洋溢着满足。
“你还是人吗?不行。”沈呈立马回绝。
厉希的笑容渐渐消失,嘴唇翘起,撒娇似地问:“为什么呀?”
“要不是看在你的伤势情况,我一粒米都不会给你煮。痊愈之后,赶紧给我搬走。”沈呈毫不客气地说。
“呈哥,还真是提上裤子就不认人啊。行啊,你不想做,以后我做给你吃怎么样?”
沈呈无奈地回到,“你伤好了再说吧”。
他心想,等你伤好了,我再想办法把你调走。
其实厉希的伤早已大好,但他却一连几天都装作虚弱不堪,重伤未愈的样子。毕竟能有一个美人每天为自己洗手做羹汤,夫复何求。
这会子趁沈呈还在上班,他照常在附近找到了个篮球场活动活动。
篮球场上只有一名十岁左右模样的孩子,厉希看了半天,小孩呆呆地站在原地投了有五六次,一球都没投进。
厉希看得没劲,上前喊道,“喂,那个小孩,哥哥来陪你打篮球怎么样。”
说罢,厉希就从小男孩手中抢过篮球,三个箭步冲到篮板下,奋力一跳,高扬起右手一把将篮球扣入篮框中。
从篮框中掉落的篮球在地上高弹了几下,弹到了小孩的面前。
“怎么样,来求我教你打啊?”厉希臭屁地说。
“我得了癌症,不能做剧烈运动。”小男孩的妈妈已经在场边等候多时,“大哥哥,我得回家了。下次再来找你玩吧。”
男孩的妈妈在场边回以厉希一个温暖的笑容。
“当然,下次我给你展示个绝招。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李言诺,大哥哥再见。”
厉希看着小男孩远去的背影,身影似与映像中那个人有所重叠。
他低头看了下时间,“遭了,沈呈快下班了。”
厉希还记得昨晚说要给他做饭,连忙去超市买了点香菇、土豆、牛肉之类的,回到家时身上已是粘着一股子汗。
为了不让沈呈发现,厉希洗了个澡,将换下的衣服搓洗半刻。正是这时沈呈开门回家,正好看到厉希在搓洗衣物的场景。
“冷不丁的,怎么在洗衣服?”沈呈脱下大衣。
“我贤惠嘛!”厉希看到沈呈脱下的大衣,“哎!你这大衣不错,我一起给洗了吧。”
沈呈不知道他哪来的热情,“呃......不用,这大衣只能干洗”
“那你的内裤总不能要干洗吧,来来来,我一起”,说着就要上前动手解沈呈的裤子。
厉希的手嚣张地游离在沈呈的胯部,眼看皮带就要被他扯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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