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都市生活类型的小说白山黑水,故事情节生动,细节描写到位,白山黑水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作品重生80年代,白山黑水之间。山上,有淘金客和猎鹿人的传说。水中,有放排人和淘金者的故事。在这个不禁枪不禁炮,到处都散发着野蛮原始气息的年代里,有个人决定离开城市,走入乡村,走进大山里。去水中网鱼,到山上挖菜,拿着枪去打野猪,拿着棍子去逗傻狍子……放松下来的时候,就坐下来,喝着桦木茶,看着太阳落。这日...
麻雷子,这是当地的土话,说的是一种马蜂。
和一般的马蜂不太一样,这种被称作麻雷子的马蜂不但能够适应东北寒冷的气候,而且比一般的马蜂更大,族群也更庞大,翅膀更厚,整体的颜色也偏深一些,非但有很强的攻击性,而且还很毒。
三五只大麻雷子钉死一个成年人,不算是胡说八道。
德胜村村长媳妇当年就是让大麻雷子给钉死的,脖子上给钉了三个包,一开始只是肿痛,后来就开始溃烂,影响呼吸,鼓起的大包像是微型火山一样又黑又红的流脓水,然后,送去卫生所人家都不收,打了消炎针之后就花钱找车给送市里去了,那也没救回来。
几乎就这样说:这整座大山里,最强大的,最可怕的动物,不是什么熊和老虎,就是这个麻雷子。
陈志恒和小东知道这玩意儿的厉害,它飞起来真的成群结队的,嗡嗡的响,真像阴天打闷雷一样,要不能有这外号么,俩人也是不管不顾了,闷着头就是个跑。
陈志恒还敢跑着跑着就拌一下树,回个头,看一眼,那些麻雷子好像奔着那条倒霉的土球子长虫去了。
难道这玩意儿还吃肉?!
这就太玄乎了吧,再怎么凶也就是个蜂而已,它的身体构造真的允许它吃肉吗?
陈志恒还是宁愿相信,麻雷子是习惯性的攻击一切领地范围内的生物,不管死活。
一路翻山越岭,足足跑出去五六分钟,体力跟不上了,俩人才一前一后的坐在地上。
也幸亏现在是秋天,树叶子落的差不多了,草也都枯了,视线没那么差,林子里隔音也没那么好,这要是夏天,就俩人这么跑,是真容易把自己给跑丢了。
找不回家应该不至于,但是不小心撞着啥玩意儿,那就不一定了。
“哥,我有点渴。”
“你脑袋后面就是沙果树,揪两个吃得了。”
陈志恒也累,一步一步的挪到小东身边,也跟着揪了两个沙果吃。
咦~~!这玩意儿不应该是酸甜的么,这是树根子泡醋里长大的还是咋的!
偏头再看小东,人家倒是一口一个,连核儿也不吐!
“兄弟,害得是你!”
“咋了哥?”
“没事儿,夸你呢。”
“噢。”
哥俩刚才一顿疯跑,倒是真的比正常赶路走的快多了,就是跑的随意了些,方向辨别需要重新进行一下,虽然这山上还是看不出去外面,看似是哥俩儿已经迷路了,不过今天大晴天,头顶上有太阳。
陈志恒以手搭蓬杵在眉毛上看了半天太阳,终于确认了自己是一路带着小东,扎近山的西南方向了。
“哥,野葡萄!”
小东炫了一嘴的沙果,也不知道他牙受不受得了,一抬头又看见那边还有一大片葡萄藤,兴冲冲的又去摘葡萄吃了。
“哥你吃不。”
“我不得了。”
这会儿别说八月节(中秋),连霜降都过去好一阵子了,那葡萄挨了霜,又让秋天这干巴巴的风吹了这么多天,早就瘪了,没啥吃头。
再说,这山葡萄完全不像小说里写的那种,什么男主角流落深山,偶然发现一种野果野葡萄,吃下去只觉甘甜可口,口舌生津,燥渴之感一扫而尽……
那破葡萄酸的要死,也就小东那金牙铁胃消受得了它。
果然,小东摘了一串干巴巴的葡萄,那葡萄粒大概就只有猴王丹那么大,都不赶那六味地黄丸大。一串揪下来,有半串都直接掉地上,早就没水分了,就这,小东也吃的津津有味。
还是平时少零嘴儿吃的事儿。
“行了,少吃那玩意儿,你要真搁在山里坏了肚子,咱俩可有意思了。”
想了一下小东肚子疼往树后跑,结果人刚蹲下屁股后面就窜出来条蛇或者狗熊野猪什么的……陈志恒自己都觉得未免太搞笑了。
抱着枪摇着头,陈志恒绕过那条已经和拉拉秧共生了的葡萄藤,朝一旁走去,路过一棵松树的时候,手刚往松树上一按,大脑里条件反射一般就反应过来:不对劲!
这树,不扎手。
陈志恒赶紧又退回来,一看那棵大松树,果然!
这棵松树根上的树皮,让什么玩意儿给磨掉了!
“小东,小东!”
“这呢这呢!哥,咋了,你看着啥了!”
“你看这树!”
“……挺好的,砍家去晾几天肯定是绑苞米仓子的好材料。”
陈志恒气的直翻白眼:“谁让你看树了!”
“你样我看的啊!”
“我让你看树皮!”
“没有树皮啊!树皮磨掉了,这没有树皮。”
陈志恒:……
以前也没发现小东这孩子脑筋这么死啊?他上辈子就这样吗?
“你个山炮,忘了我刚才咋跟你说的了,什么玩意儿才磨松树皮!”
小东一愣,眼睛眨巴眨巴的,终于是明白过来了:“野猪!熊瞎子!”
“熊瞎子磨的是榆树和杨树那些,磨松树的就一个,野猪!”
动物不像人类,有灵活的双手,没法触碰到自己的背,也不会制造工具,没有痒痒挠啥的,所以它们痒痒了,就会去磨树。
熊不食腐,而且不抗拒水,还会去水里抓鱼,所以比较干净一些,不太喜欢松树的味道和松树又掉皮又有松脂的感觉,野猪就不一样了,它后背的皮很厚,长满了极硬的鬣毛,松树正是它喜欢的树种。
“所以,这种痕迹,一般只会是野猪留下来的。”
“那要不是呢,哥你说的一般是啥意思?”
“凡事无绝对嘛,看高度呗。”
陈志恒伸手比了一下松树皮上痕迹的高度:“这么高,就是野猪。”
他又把手往上抬,从腰一路抬到自己的肩膀:“这么高,那就是熊!懂没。”
“懂了哥。”
小东竖起大拇指:“哥你懂得真多,不愧是上过初中的人!”
陈志恒:……这听着可不像是夸人的话。
算了,我就相信你一片真心吧!
“快找找附近,有没有蹄子印,有没有野猪拉的屎,这玩意儿经常成群结队的跑,要是大家伙,咱们还不好动弹它呢。小东,小东?”
“哥!嘘!这呢,你来,来!”
陈志恒顺着声音去看,发现小东正趴在山岭子上,往岭下边看呢。
走向小东的时候,陈志恒发现了地上的一排蹄子印。
小东平常毛毛愣愣的,这眼神还真就挺靠谱。
“哥,那看那边!”
陈志恒也爬在小东身边,朝岭下边一看。
“呵,抓住你们了,大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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