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我把霸总当替身》,此文一直都是小编喜欢的类型,入坑不亏,主人公有沈南栀陆时琛,是作者春天所写,无广告版本简述:我是陆时琛的贴身秘书。他拿我当白月光的替身,而这个女人,是曾偷了我十几年人生的沈家假千金。不过,谁还没有个白月光呢?陆时琛对我来说,也不过是莞莞类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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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深吸一口气,既然她想要撕破窗户纸,那我也不用再管其他了。
而后,睨向她,拼尽全力做出云淡风轻的样子,“宁小姐,我叫沈南栀,沈家的千金,不是什么穷乡僻壤里的宁清欢。”
说起来,我的人生是个巨大的悲剧。
我和宁清欢的人生,从出生在医院被抱错的那一刻起,有了交错。
我错被抱回宁家,在农村过了十多年的穷苦日子,可是,父母很爱我,我很知足。
直到,父母意外发现,我不是他们的孩子。
爱在一瞬间被收回,他们发了疯一样寻找真正的宁清欢,对我动辄打骂。
好在没用太长时间,他们找到了自己的孩子,在沈家替我过了十余年富贵日子的真正的宁清欢。
不过,这些都是在被送回沈家后,我才知道的实情。
人生各自回归正轨后,宁清欢提出,让我把“清欢”这个名字,还给她。
她说,“还有家里所有东西都属于我,你一样不许带走。”
我只想要回一样东西,有人亲手给我做的一个乐器。
她死活不同意,我也只能作罢。
可是事情,并没有就这么结束。
面前的宁清欢笑得像个胜利者,“是吗,我昨晚刚回沈家去看了爸妈,你妈说一直把我的房间留着的,让我随时回去住。”
我瞬时被刺痛。
是了。
这场被交换十几年的人生里,宁清欢是那个唯一幸福的人。
她的父母,欢天喜地地接她回家。
我的父母,在送走她之后成日以泪洗面,舍不得她过苦日子,认了她做干女儿,送车送房。
甚至永远把家里采光最好的房间,都留给她。
不属于我的,属于我的,都属于她。
和宁清欢的这场对弈,我注定输。
“沈南栀,我知道你是时琛的秘书,今天过来也只是想和你说一句话。”
宁清欢笑吟吟地看着我,眼神是**裸的警告,“和十年前那句话一样,不属于你的东西,别碰。他是我的男人,心里眼里都只有我一个,你可别痴心妄想。”
“他心里眼里都只有你,你还怕什么?”
我突然乐了,踩着高跟鞋往外走,“不让我碰?我偏要。”
我这个人,天生反骨。
如今格外热衷于和她宁清欢作对。
“沈南栀!”
她怒了。
也是,从小顺风顺水,进娱乐圈也是被人捧得高高在上,我这么挑衅她,她怎么可能没脾气。
我毫不在意,大步往空中花园走去,平复情绪后,拨出一通电话。
“蒋总。”
“哟呵,新鲜事,你不是对时琛死心塌地,今儿怎么给我打上电话了?”蒋淮晟心情颇好,吊儿郎当地问道。
我开门见山,“我想和您打听个事儿。”
没等他接话,径直问道:“陆总的钱包里一直有张照片,上面的人是不是宁清欢?”
他是陆时琛为数不多的好友。
这事问他,准没错。
蒋淮晟犹豫了一下,“你好端端问这个事干嘛?”
“宁清欢回来了,现在正坐在陆时琛的办公室里。”
“小南栀,”
他愣了愣,玩笑般劝道:“要我说,你就别实心眼在时琛那一棵树上吊死,当个替身有什么意思?来我这儿,给我当白月光,行吗?”
我了然。
他虽然没明着回答我的问题,但给了我答案。
我只觉得老天爷挺会开玩笑的,我当了三年多的替身,没成想,是给宁清欢在当替身。
还真是......我的人生,所有东西都属于她。
我莞尔笑道:“谁是替身还不一定呢。”
谁心里没一道白月光啊。
陆时琛的五官中,总有那个人的痕迹。
但我认识的那个人,只是个穷乡僻壤的穷少年。
我很确信,陆时琛不可能是他。
可是,在有一次意乱情迷,陆时琛吻上来的那一刻,我终究没有拒绝。
那个人已经死了。
有个仿版也不错。
“难不成你还能干掉宁清欢,给自己转正?”
蒋淮晟显然没明白我那句话的意思。
我也没有和他掏心掏肺的想法,只道:“不试试怎么知道?”
“还真是不撞南墙不回头。”
蒋淮晟失笑,声音清越,“行吧,哪天头破血流了,我也会考虑考虑收留你的。”
“那我先谢谢蒋总了。”
回了办公位,我收到我妈发来的消息。
【你姐回来了,晚上回家一起吃饭。】
我只觉得好笑。
但笑不出来,眼睛还有点发酸。
我已经半年多没有回过家了,直到宁清欢回来,我妈才能想起来叫我回家吃个饭。
我一个独生女,还凭空冒出一个姐姐。
我冷淡:【不了,忙。】
【她难得回来,还带着她男朋友一起,这么重要的场合,你也非要扫兴?】
我妈生气了,言语中已经开始责怪我。
我来了兴致,【那好吧,几点?】
陆时琛也去啊,那怎么能少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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