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篇言情题材的小说《徐曦傅瑾遇》,是作者“林俞”精心编写的,该书中的关键人物是徐曦傅瑾遇,精彩内容介绍:一九七四年。前锋村东面的卫生所。远远望去,黄泥胚砌的平房,三间并排在一起,外墙用红色油漆刷着主席语录:不惧困难,奋勇前进。
凌晨三点。
孙长征被尿给憋醒,迷迷糊糊提着裤子释放完,经过盥洗室,听到里头有哗啦啦的流水声。
大半夜的谁不睡觉起来洗衣服?可真勤快!
孙长征走进去,发现里头的人居然是——
“季队?!”
水池前,季靖野穿着白色背心和军绿短裤,板着一张脸,手上不断搓揉着什么东西。随着动作,他手臂上的肌肉一绷一绷,内侧的血管和青筋也一并鼓起。
孙长征走过去,定睛一看,不是衣服,是床单!
嘟囔道:“季队洁癖这么严重啊,大半夜还起来洗床单。”
洗床单……
季靖野耳后微不可察地划过薄红。
一下就想起刚才那个旖旎的梦境,女人柔可攀折的身体,令人脸红心跳的嘤咛……
清冷多年,他第一次做这种梦。
醒来的时候床单就……
“滚回去睡觉。”季靖野眼神冰凉的瞪他一眼。
孙长征还犯困呢,又瞧了一眼,赶紧溜了。
季家。
林俞和叶巧共用一间卧室。
一人一张床靠墙,中间是过道。
晚上躺下后,林俞拉了拉被子,准备休息。
叶巧出声道:“俞俞,你睡了吗?”
明知故问,林俞在黑暗中翻了个白眼,“怎么了?”
叶巧感叹:“我觉得我们好幸运,能碰到季叔叔和秦阿姨这样的好人,真心实意把我们当女儿照顾,季耀哥也挺好的,不知道靖野哥是什么性格,不过看照片长得好端正,肯定有不少女同志喜欢他。”
林俞不知道她想聊什么,顺着“嗯”了声。
叶巧忽然换成一副知心姐姐的口吻:“其实我知道俞姨为什么送你来首都,你继父想逼你嫁给傻子哥吧?要是发现你跑来首都,说不定还会追过来。”
“婚姻这事,父母之命,你继父名义上到底是你父亲,万一他非要把你带走,季家是没有权利阻拦的,你就没想过,到时候你怎么办?”
林俞装作害怕:“叶巧姐,那我怎么办呀?”
叶巧语重心长:“我奶说,女人的花期短,要趁着最好的年华把自己嫁出去。你看你长得这么漂亮,大院里的男同志还不是随便你挑,你当务之急是赶紧在大院找个对象,这样就能真正扎根在首都,成为首都人。就算你继父找过来也没用,你都嫁人了。”
“别拖太久,免得夜长梦多。”
林俞勾勾唇,算是明白叶巧在打什么主意了。
难怪原主刚来季家不久就迫不及待地在大院打听各家适龄男同志的情况,就差把“想攀高枝”几个字刻脸上了,惹得大院各家对她初印象很差。
原来一开始是叶巧在暗暗撺掇原主。
林俞没有揭穿她的心思,不动声色道:“叶巧姐,我知道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些,你真是我亲姐。”
叶巧以为她真的听进去了,暗喜:“你自己上点心就行,别浪费了住在大院的好机会。”
林俞在黑暗中勾了勾唇,奶奶的,信了你的邪!
第二天一大早,天才微微擦亮。
叶巧睁开眼睛,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翻身下床。
看了眼旁边裹着被子睡得正香的林俞,她眼中流露出微不可查的嘲讽,随即穿上鞋子,踮脚走出房间,将门轻轻带上。
来到厨房,叶巧系上围裙开始做早餐,先在灶台熬上一锅小米粥,接着烙葱花饼。
昨晚上她特地去厨房转悠,碰上张婶,顺便打听了一下季家人的口味喜好。
“叶巧丫头?”
张婶揉了揉眼睛,看到厨房有人影,还以为是自己眼花。
叶巧拿着锅铲转身,笑着招呼:“张婶早。”
张婶过意不去地接过她手里的锅铲:“你这丫头也是,起这么早忙活,以后我起来做就行,赶得及,你们年轻人多睡会儿。”
叶巧:“没事儿婶子,我在乡下每天都这个点起,习惯了。”
张婶继续做早餐,叶巧又开始打扫卫生。
等季家人和林俞都下楼的时候,看到的便是叶巧拿着抹布在擦茶几。
张婶在桌前摆碗筷,见状跟秦兰夸赞道:“今天的早餐是叶丫头做的,做完早饭还帮着收拾卫生,这孩子可太贤惠了。”
秦兰看着一桌丰盛的早餐,恐怕得花不少时间:“小叶,你几点起的呀?”
叶巧:“五点多就起了,没事儿秦阿姨,我在乡下习惯早起了。”
林俞心中暗叹,难怪原主被衬得奸懒馋滑,原以为自己七点起已经够早了,没想到叶巧比她还拼。
林俞可不想被叶巧卷得每天都要五点起来做早餐,干家务可以,谁说非得挑早上呢?
这不就跟那种天天加班给领导看的员工一样。
林俞冲叶巧一笑,七分惊叹,三分惭愧的语气:“叶巧姐,你比张婶还起得早吧?以后你起床的时候叫上我,我也想跟你一起做饭,我厨艺虽然不好,但帮你打打下手还是可以的,”
林俞话音刚落,原本笑眯眯的张婶表情僵了一下,两丫头起来做早饭,那她做什么?
视线在秦兰和季振国那边飞速划过,张婶道:“我年纪大醒得早,早饭我一个人准备就行,不用你们两丫头帮忙。”
秦兰给叶巧和林俞分别夹了块葱花饼,道:“是啊,你们年轻人早上多睡会儿,快坐下吃饭吧。”
一家人坐下,开始动筷子。
季振国喝了口粥,尝了口饼,朝叶巧点点头,“手艺不错啊小叶。”
“大家吃得习惯就好。”叶巧谦虚地说,又看了林俞一眼,“俞俞还合胃口吗?咋俩是老乡,口味应该差不多。”
林俞极其走心的夸道:“嗯,叶巧姐手艺简直太棒了!以后我也要跟你学做饭。”
秦兰喝了口粥,道:“你们俩别天天想着做饭,刚到首都,趁这个时间出去到处转转玩一玩,小耀——,”
秦兰看向儿子,准备让季耀领着人出去玩。
却见季耀一脸放空的状态,筷子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碗里的粥。
秦兰后半句话又憋了回去,还是她自己带两个干女儿出去靠谱。
叶巧察言观色,视线落到季耀身上:“季耀哥早上爱吃什么,我明天可以做一些。”
季耀只是没睡醒,大早上就被他爸揪起来,打着呵欠道:“不用,我不挑食,什么都吃。”
季振国看不惯儿子这幅散漫样,训道:“你看看人家小叶,再看看你,都十八了,也没见你进过一次厨房。”
“可不是,还是女儿贴心呀。”秦兰在旁附和着感叹一句。
季耀没想到大早上都要被训,咽下嘴里的饼,说:“爸,我不进厨房也是为了你们好,就我那厨艺,我敢做你们敢吃吗?”
张婶帮着打圆场:“哎呀,厨房是女人的天地,以后小耀找个会做饭的媳妇儿就行。”
“哪个女同志看得上他。”季振国轻哧,脸上是**裸的嫌弃,用纸巾擦了擦嘴,站起身,“我去**了,你们慢慢吃。”
季振国出门不久。
大家也都吃完早餐。
张婶去厨房收拾,季靖野回楼上睡回笼觉。
秦兰叫住林俞和叶巧:“今天我请假了,不去单位,我带你们去友谊商店买两身衣服吧。”
两人穿的都是藏青土布衫,款式在村里还能凑合看,到首都后就显得土气了。
叶巧的衣服还有补丁,林俞的也好不到哪里去,全靠颜值撑着。
现在两人都住在季家,出门代表也是季家的脸面,要是还穿乡下那身,外头的人难免会挑季家的刺。
因此秦兰提出要买衣服,两个人都没有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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