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文书这是目前看的最好看的一本小说了,剧情非常的新颖,没有那么千篇一律,非常好看。精彩内容推荐:1977年,大部分人都已经返城的时候,我却被未婚夫杨帆下放到了最脏最差的牧场。只因他的妹妹说,我在奶粉厂的时候好吃懒做,爱搞关系。于是,我被分配给一个六十岁的老牧民,美其名曰学规矩。老牧民让我睡马厩、吃泔水。一年后,杨帆终于想起了我,将我接回了城。
为了证明我没了男人活不了,是个爱搞男女关系的贱人。
当晚,老王便喊了场里的几个管事儿的来吃饭,酒过了几巡。
五花大绑的我被老王扔在了地上。
“嘿嘿,上面不要的弃妇,让我教教规矩,现在我把她教得可好了……”
那天晚上,老王屋里的灯一直亮到了早上,却没有一丝光线照进我的世界里。
原来,上进的杨帆是我前进路上的一盏灯,我总想着,跟着他,就能更接近光。
现在,是他亲手将我送进了恶臭又万劫不复的黑暗里,我爬啊爬,怎么都爬不出来。
早上的时候,那些人终于走了。
我喉咙烧得冒烟,像蛆一样滚在地上。
我扯着老王的脚,沙哑地喊了一声:“水……水……”
我太脏了,我只想要一点点清水,一点点就好。
他却尿在了我的身上。
“哈哈,快说,你是不是没了男人就活不了?”
“这么多人了,你还装什么装?就是你太浪了。”
他骂着骂着突然嫌弃起在地上又脏又臭的我,扯着我的头发,往外拉去。
“妈的,真是个贱人,脏死了,勾了那么多男人!”
天寒地冻的,我被他扯着头发,一路拖到了马厩里。
“脏东西,以后,你就住这里。”
他吹着口哨,锁上了马厩的门,然后趿拉着鞋子,美滋滋地走了。
马粪和尿沾了我一身,我却只能一遍又一遍地确认自己还是不是活着。
迷迷糊糊中,我觉得我可能已经死了。
但下雪了,雪花从飘了进来,沾在我的唇上。
我拼命地舔舐着雪水,渐渐地,我意识到我还活着。
但是我为什么还活着。
我想了很久很久。
我终于想起来,所有的所有都会结束的,我终有要回去的一天。
而杨帆终于想起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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