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盛朝最受宠的明珠公主这本书好长啊,可以写这么多字的作者,而且是第一本书,想象力很丰富,以后的书肯定是大神级的经典书籍。
古代言情小说《我是大盛朝最受宠的明珠公主》是“明珠”的原创佳作,该书主要人物是沈阚明珠,书中故事简述是:我是大盛朝最受宠的明珠公主。十八岁生辰当夜,我做了个梦。梦里我会爱上新一届的状元郎沈阚,并卑微乞求他的怜惜。被他屡次拒绝后我心灰意冷,出宫去花楼买醉。结果花楼着火,沈阚为救我毁了容。向来疼爱我的父皇勃然大怒,为安抚沈家,给了他们两个选择。一是褫夺我的封号,将我贬回封地,无召不得回京。二是沈阚娶我为妻...
我爷在家说一不二,他在院里一喊,我们就都到了院里。
我爷说,「福宝,去买一斤羊骨头,在从陈屠夫要点干净的腿骨回来。」
我点了点头,「知道了。」
我家经常买骨头,因为肉太贵,骨头便宜。
每次买回来的骨头煮几次喝汤,骨头棒就会拿进我太奶屋里,也不知道她要这骨头干啥。
我拿了钱,朝着陈屠夫家跑,陈屠夫见我来,就把准备好的骨头递给我,陈屠夫还笑着说,「村里就你家买骨头,今天我高兴,给你二两肉。」
陈屠夫切了二两瘦肉给我,我很高兴,不停的朝着陈屠夫道谢,我拎着骨头朝家走,迎面碰上一个老乞丐。
老乞丐穿的很破,头发乱糟糟的,他拦住我的去路,向我乞讨,老乞丐说,「小娃娃,我已经3天没吃饭,你能把那二两肉给我吗?」
我愣了几秒,这二两肉是陈屠夫发了善心才给我的,我都好久没吃过肉。
我说,「肉不能给你,但你可以跟我回家,我家里有窝头。」
老乞丐眯了眯眼睛,他干笑两声说,「小娃娃,你家我可不敢去,你家里有吃人的老妖怪。」
我愣了几秒,「什么?吃人的老妖怪?」
老乞丐点了点头,他说,「你太奶本该40年前就死了,偏偏不肯走,活到现在,她要是想一直活下去,就得吃肉。」
我说,「瞎说!我太奶不是老妖怪。」
我虽然不喜欢我太奶,可她是个活人,不可能是老妖怪。
这臭乞丐一定是骗我。
老乞丐摇了摇头,他说,「小娃娃,我看你心善,就帮你一次,你把这福袋塞进你太奶口袋里,等到午夜子时,她就会原形毕露。」
老乞丐将福袋塞进我手里,他就像是一溜烟,消失的无影无踪。
我拎着骨头朝家走,刚进院,我就看见我小婶抱着我堂弟在院里晒太阳。
我说,「小婶,我爷他们呐?」
我小婶说,「他们上山了。」
我小婶话音刚落,我就听见西屋有动静,我太奶从西屋出来,她笑呵呵的说,「福宝把骨头买回来了,那就快点做饭吧,我都饿了,秀兰,我替你看着小宝。」
我太奶话音刚落,就走到我小婶面前,她伸手去抱我堂弟,与其说去抱,倒不如说是伸手抢。
我堂弟被我太奶吓哭,我小婶紧紧抱着我堂弟,她对我太奶说,「奶,你年纪大了,还是让福宝照顾小宝吧。」
我小婶说完这话,就把小宝递到我怀里,还嘱咐我,「福宝,你看着点小宝,就在仓房门口玩。」
我点了点头,「知道了。」
我小婶拎着骨头就进了仓房,我抱着小宝坐在板凳上。
我太奶阴着脸,恶狠狠的看着我小婶的背影,我太奶的眼神很吓人,很凶。
我都害怕她会杀了我小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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