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看过很多类似的都市生活小说,但《风吟武门》这部真的让我停不下来,剧情不俗套,人设也很新颖。小说内容节选:【都市情感+三教九流+国术江湖】本书又名《风吟武门》。八四年暑假,村里来了一个戏班子。一位扎着小辫、满身绝技的中年班主借宿在我家。他待我不薄,不仅把我貌美如花的亲妈给骗走,偷了我家的祖传宝贝,还害我父亲疯癫失踪......我流离失所,受尽羞辱,直到遇见了一位美丽姑娘。她成了我师父,教我一身绝艺,带我...
我疑惑不已:“啊?”
自己身体一向健康,也不知道小可为什么突然会这样说。
小可又认真把了一会儿脉,神情震惊,像见了鬼一样上下打量着我。
“风哥,你胎光稀碎……怎么还能活着?”
我转头不解地望向三爷。
三爷说:“小可自小师从齐云山一位隐世道医,岐黄之术属丹溪先生一脉正统传承,她应该没有诊断错误。”
我回道:“三爷,我不是问这个,胎光是什么?”
三爷和小可对视了一眼。
小可说:“道医看病,先不瞧症,第一眼看得是人的三魂七魄。”
“三魂为胎光、爽灵、幽精,七魄为尸狗、伏矢、雀阴、吞贼、非毒、除秽、臭肺……换一句话说,你以前曾被人伤过魂,对吗?”
我顿时讶异无比,还真没看出来,眼前这位邻家妹妹一样的小姑娘竟然有这等本事,便回道:“我小时候确实曾被人用克泄阴功伤过,有不可逆的魂伤。”
小可回道:“不应该啊,胎光支离破碎成这样,要么你当场就死了,没理由还能活到现在的……”
她还想说什么。
三爷却罢了罢手制止。
“天色晚了。让阿风先回去,明后天你再认真诊断一次吧。”
“对了,这是今晚分成的钱和一部新买的手机,里面有我们的联系方式,有事给我们电话。”
“你托我办的事,我一定会尽全力,但时间上不能把控。”
三爷递了一沓钱和一部手机给我。
手机是诺基亚1011,九十年代初不少人还在用大哥大,这是新款手机,能发短信,很贵。
钱为五万港币,当时的汇率差不多一比一点一左右,我一场拳下来,相当于大部分人好几年的工资了。
我谢过了三爷,离开了三叉巷。
出门打了一辆计程车。
雨很大。
璀璨霓虹、街面污水、流浪猫狗,互相交织成一副迷离无比画卷,让人不免产生一丝迷茫和孤寂。
港市是我人生中从来没预想过的一站。
但人的命运就如同大海中的小舟,风浪将你推向何处、经历何种风景、何时才能靠岸,完全由不得自己作主,我们所能做的就是死死地扼住舟沿,争取不在靠岸前溺水而亡。
我微闭着眼休息。
可前面的司机却颤声说:“大佬,有人一直在跟啊!”
我睁开眼,往后视镜看了几下,确实发现有两辆凌志在后面死死地跟着,心中顿时一紧,难道小生门的人跟上来了?
不应该啊!
他们的火红怪鸟都被我给油炸成渣子了,这么大的城市,还能找到我?
“你下车吧,混社团的我惹不起啊!”
我抽出了两张钱:“拿去**。”
司机将钱塞进了口袋:“靓仔,你坐稳了!”
他油门猛然一轰,巨大的推背感袭来,雨中的计程车像狼一样在街巷穿梭狂飙。
可才开了一公里不到,正准备彻底甩开后面的凌志,前方远光灯猛然一闪,刺得司机根本睁不开眼,猛然一个急刹车。
适应光线后往前瞧去。
一辆皇冠挡住了我们的去路。
眼见我们被前后夹击,司机立马熄了火,打开主驾车门,疯一样跑了。
反正我也走不了,干脆拿了一把车上的伞,下了车,站车边冷冷地等着他们。
前后车上的人全都下来了,一共七位。
为头的是一位红毛,花衬衫、大喇叭裤,满副**不拉几的模样。
竟然不是小生门的人。
他们将我给围了起来。
红毛皮笑肉不笑,拿出了万宝路,抽出一支,塞在我嘴里,客气地替我点着了,讲话倒是开门见山。
“阿风是吧?你把山哥的擂台打散了,山哥很生气。”
我抽了两口烟:“壶山?”
红毛点了点头:“山哥了解了你打颂帕的情况,他这人很爱才的嘛!让我们来请你当他的马,钱、女人、地位,都是小事,听明白没?”
马,就是马仔。
我去打拳,一半为了挣钱救阿米,一半为了让三爷给我找出当年的真相。
如果我跑去给人家当马,阿米醒来之后,非得打断我的腿不可。
我说:“感谢抬爱,我没有跟你们成为同事的打算。”
红毛闻言,罢了罢手,冲我脸上吹了一口烟。
“后生仔,你先听我说完。”
“你折了山哥的台脚,山哥让你去当马补偿,算非常给面子了。你若不愿意,山哥让我们今晚将你双腿给折了,公平不?”
我瞪大了眼睛:“这么吓人?”
红毛嘿嘿一笑,拍了拍我肩膀:“看样子你挺识相的,也省得兄弟们见血了,跟我们走吧!”
我说:“行,但得先跟孔三爷打一声招呼,毕竟他是我经纪人。”
红毛闻言,神情一愣,回道:“孔老三那边,山哥会亲自跟他讲。”
这么一诈。
我心中算有谱了。
打拳之事是三爷牵的线,他敢接下这摊子事,晚上还公然出现在台下,证明他根本不怵摆台的幕后老板壶山。
理论上来说,壶山被人给砸了台子,他第一时间应该去找丛老板或者江湖红喜神孔三的**烦,但壶山没这样做,反而让人截住了我,这只能证明,壶山对三爷存有忌惮。
但我如果被红毛等人恐吓了几下,主动去签协议当了壶山的马,按照江湖规矩,三爷也不能说什么。
哥们虽然嫩,但不傻。
我张嘴将烟头给吐了。
“几位还有事吗?”
“咦!这是不给脸?”
“不然呢?”
耳后突然传来一声爆喝,一道凌厉的棍气朝我后背袭来。
“死衰仔!不听话去食屎啦……”
我身躯猛然微侧,反手一磕,空心铜棍“哐当”掉地上,再腾手猛抓他的头发,将他头往计程车A柱上一磕,一声惨呼传来,偷袭我之人捂住头蜷缩在地上嚎叫。
其他人一见,勃然大怒,纷纷抽出了空心铜棍,就要对我来一场群殴。
红毛突然伸出了双臂,阻止了他们,脸上肌肉直抽搐,瞅了瞅在地面哀嚎的同伴,倒呲了一口凉气。
“别动!都别动!”
他晃了一晃脖子,从身上掏出一把锋利的匕首。
“啪!”
匕首拍在了引擎盖上。
“你很能打,我们知道的。”
“刀就在这里!要么你现在把我给捅死,要么自己捅废了双腿,这事就算了。”
红毛没有完成壶山的任务,看来今天不准备善罢甘休了。
我冷眼瞅着他们,没吭声。
红毛突然目呲欲裂,面容狰狞,咬牙大吼。
“死扑街!给你在港市扬名立万的机会啦!”
“来啦!捅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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