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小说《林姿季煜南》,由著名作者季煜南倾心创作。故事围绕着主角林姿季煜南展开,描述了一段令人心动的爱情故事。这本书充满热情和浪漫,让读者沉醉其中。破屋里,男人一边系腰带,一边淡淡地道:“你考虑一下,我们是申请打结婚证,还是当成什么都没发生过。”林姿颤抖着扯着一床破毯子躺在一张破床上,一手揉着后脑。她身上的衣服都被扒光了,被敲了一棍子的后脑勺还一直疼,昏昏沉沉的。而床前面站着的男人,光着宽肩窄腰的精壮上半身,皮肤在晦暗的灯光下,白得扎眼。...
她在藏什么?
季煜南若有所思地摩挲着手里的开山刀。
……
另外的堂屋里,几个女知青凑在一起嘀咕。
“林姿可不要脸,自己搞破鞋,还敢污蔑你……”黄学红恼火地骂。
“算了。”唐珍珍摇摇头,一副善解人意的样子。
她垂下眼:“林姿思想落后,破罐子破摔和坏分子搅合在一起,咱们不理她就行。”
女知青的小团体里,一向以唐珍珍为首,她要孤立谁,要整谁,都很容易。
黄学红噘嘴:“珍珍,你脾气可太好了,林姿以前跟在你**后头那个样子,现在都敢对你发脾气了。”
唐珍珍看着杂物间的门帘,眼底寒光闪了闪:“没事,大家都是同志。”
林姿今天咬她那么狠的一口帐还没算,更别说刚才还敢当面揭破她对李延的心思。
这话传出去,让招工的人以为她在这里谈朋友,影响她回城怎么办?!
她非要给林姿这**一个教训!
唐珍珍眼珠子转了转,心里拿定了个恶毒的主意。
……
林姿一晚上都没睡踏实,老是梦见现代和插队时的事儿。
还梦见,老有人在暗处盯着她的一举一动。
直到她醒来,看着破旧的知青点,再次确定自己真真切切地回到了几十年前。
而她昨天做了一个改变自己命运走向的选择——嫁给季煜南。
可谁也不知道这是好的选择还是坏的。
“唉……”林姿揉了揉眉心,叹了口气。
她看了眼另外三张床已经空了,她们三个人已经去上工了,没人叫她。
林姿也无所谓,她今天本来就打算向队里请假,去开结婚介绍信,扣工分就扣工分。
她面无表情地坐了起来,开始穿衣服。
知青点是不能呆了,不说她们还有什么坏主意。她光看见唐珍珍她们就恶心。
林姿简单洗漱后,拿着旧皮箱把衣服装好,搪瓷杯子和毛巾、牙刷也装好。
肚子咕嘟嘟地叫了起来。
本来这个时代就缺吃少喝,她昨晚没吃什么东西。
林姿打开柜子,想自己弄点咸菜煮点稀粥。
可当她目光落在唐珍珍床铺上,顿时眯了眯眼。
她关上破橱柜,过去不客气地把唐珍珍的皮箱拖出来,直接打开。
从两层衣服下面掏出一个方型红色饼干盒。
里面有一大半包油纸包的饼干和六七颗大白兔奶糖,还有张崭新的大炼钢五块钱。
唐珍珍很珍惜这些饼干和糖,这可是稀罕物——沪上寄来的。
林姿不客气地把拿着自己的饭盒装了点热开水,就着饼干直接吃了起来。
她才不会不好意思,这些都是堂哥给她寄的,被唐珍珍哄了去。
知青在村里没有亲人朋友,她为了能融入唐珍珍这个小团体,经常自愿“纳贡”给她们。
可现在她都要“扎根”村里,跟唐珍珍撕破脸,还有什么必要忍耐?
吃了四五块饼干,安抚了肚肠,她把剩下的饼干和糖一起装进行李箱。
她背着被褥,拖着行李箱和一把暖水壶出了门,朝着季煜南住的牛棚破屋方向走去。
清早这个点,村里人和知青们都去劳作了。
季煜南住的牛棚破屋在山下偏僻处,一路上也没遇到两个人。
这倒是让林姿松了口气,她不想一大早听人对自己冷嘲热讽。
她提着旧行李箱走到一处林间小路时,一道人影突然闪出来,挡在她面前。
林姿看着来人,皱眉:“王建华,你来干什么,让开!”
王建华一张长脸,梳着中分头,穿着灰蓝工装裤和旧的棉布衬衫,一副正派人的样子。
只是他直勾勾盯着林姿的样子,又嫉又恨:“你就那么迫不及待地去跟那个坏分子住一起了,你睡谁不好,睡那种货色?”
他粗俗的语言,让林姿恶心得不行。
她冷冷地看着他:“不是如你所愿吗?现在我肯定拿不到招工名额了,你还想怎么样?”
王建华拉长了脸,狠狠地瞪着她:“还不是因为你不愿意跟我谈对象,你要跟我谈对象,我也不会这样对你,我们一起回城不好吗!”
林姿厌恶地道:“就你这种恶心的人,我跟狗谈对象,也不会跟你谈!”
得不到,就要毁掉,这种下作的男人在什么时候都让她恶心!
说着,她就要提着行李绕开他。
可下一刻,王建华却在她经过的时候,忽然抱了她就粗暴地往边上的林子里拖——
“反正你连季煜南那种人都睡了,那跟我也睡一下吧!”
这个小**,他掏心掏肺地追求她,她却跟季煜南那种牛棚改造分子睡一觉,就要嫁给对方。
女人真是他娘的贱,被谁睡了,就对谁死心塌地!
林姿吓得脸色都白了,死命地挣扎起来:“呜……王建华,你放手,流氓罪是要枪毙的!”
王建华却冷笑着,伸手去捂她的嘴:“昨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个随便跟人睡觉的浪货,你说被我这队里刚评了先进的五好青年**了,有人信吗?”
说着,他就把林姿往地上压。
林姿气极了,浑身恶心得发抖,这个畜生……
箱子跌在一边,东西散了一地,剪头发的小剪刀就落在附近。
她一把将一把小剪刀握在手里,眼露恨意,抬手就要朝着王建华的身上捅。
但,有人比她更快。
“砰!”一声,伴随着骨裂的声音,王建华整个人惨叫着被踹开。
“啊!!”
下一刻,王建华被人干脆利落地甩飞了出去,然后咕噜咕噜地滚下林子右侧的水沟。
他脑袋“咚”地一下撞上石头,一头血地闷哼一声,在水沟里晕了过去。
一道高挑的身影逆光站在林姿面前,日光为他身形镀上一层森冷的金色。
林姿呆愣地里看着他:“季……季煜南?”
“还好吗?”男人幽冷如刀刃一样的目光看过来,林姿下意识地瑟缩了一下。
那是一种森冷的煞气……见过血,手上有过许多人命的人才会有的煞气。
这种煞气,她上辈子在一个越战退役的战斗英雄老兵身上见过——
三个持刀劫匪,被老兵几招扭断了脖子。
"起来?"季煜南向她伸出手,卷起的袖子下,修长的手臂,肌理流畅充满了爆发力。
林姿本能地瑟缩了一下。
那是一种人面对野兽一般猎食者的恐惧本能。
她不敢拉他的手,慌乱地爬起来,脸色有些苍白:“我……我还好……我自己就好。”
他明明很厉害,为什么会被王建华下药,甚至村里那些人要打他,他都不反抗呢?
上辈子,他还被打瞎了一只眼。
季煜南看着面前的小姑娘跟兔子见着狼似的,他勾了下唇角。
昨晚不是挺大胆冷静的么?
刚才还那么凶,敢拿剪子捅想侮辱她的人,到他这里却害怕了?
是因为她天生挺敏锐。
还是因为她心怀莫测,早就知道他的背景,和曾经的身份,才会害怕?
季煜南黑镜框后深邃眼睛里闪过莫测的光。
他忽然伸手一把扣住了她的手腕,似乎不经意用巧劲一拉,就把她一下子拉进自己怀里。
"呃——"林姿浑身一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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