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宛宛余初是一位普通的年轻人,在佚名的小说《爱的承诺》中,他意外发现自己拥有了超能力。从此之后,他踏上了一段充满冒险和挑战的旅程,与邪恶势力斗争,保护世界的安全。这部都市生活小说将带领读者进入一个充满惊喜和震撼的故事世界,未婚妻穿着我俩选定的婚纱,和她男闺蜜举办了婚礼。我却在他们举办婚礼这天查出了胃癌。我和她在一起七年,却抵不过男闺蜜的一句话。她说:“我只是把他当哥哥,和我领证的合法丈夫永远都是你。”知道我查出胃癌,她还要陪男闺蜜去蜜月旅行。后来我要做手术。她又说:“你先别着急做,等我蜜月旅行结束就回来陪你。”姜宛宛...。
我生病住院的事姜宛宛还是知道了。
谭星宇一脸郁闷:“哥,实在对不住,都怨我没管好媳妇。”
许思悦瞪着他:“我又不是要害你哥,在一起这么久了,证都领了,现在余初病了,我通知她来照顾怎么了?”
说完偷偷看我一眼。
“我知道宛宛这事做的挺过分,但是你俩这些年一直挺好的,要不,咱再给宛宛一次机会?”
谭星宇气得跳脚,指着许思悦破口大骂:
“你那好闺蜜做的是人事吗?也就碰上我哥脾气好!要是我,就把那对贱男渣女腿打断,把他俩绑一块锁死,省的出来祸害好人!”
“哟哟哟,好怕怕。”
许思悦翻个白眼阴阳怪气挤兑他。
我看的好笑。
不禁感叹造化弄人。
他俩在一起还是我和姜宛宛撮合的,一个是我好哥们,一个是姜宛宛的好闺蜜。
前几天我们四个一起领了证,他们用了三年,就认定了彼此。
我和姜宛宛,一起走了七年,却越走越远。
姜宛宛跑来病房。
额上还挂着汗珠。
她一把抱住我,呜咽出声。
“余初,你太狠心了,生病了为什么不告诉我?”
她紧紧抓着我,像是怕我跑掉。
可是她身上的雪茄味浓的让我恶心,这种雪松味雪茄不用问就知道是向恒。
我这样的小老板,可没这么高贵的习惯。
就在前几天见向恒的时候,他身上也有这股味道。
想起这些年的种种。
每次姜宛宛着急出门,回来的时候都会带着这股味道。
对于向恒,她从来都是随叫随到。
向恒谈恋爱,她去订花;向恒醉酒,她去做代驾;向恒失恋,她去煮粥;向恒忘带东西,她去跑腿。
如果看电影是姜宛宛买票,她一定会买三张票叫上向恒。
我一把推开姜宛宛:
“别碰我,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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