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命!硬汉军官被腹黑千金撩疯了这本书写的非常不错,很合我个人胃口,文笔也不错,很有代入感,书龄十年,找到一本不错的小说简直太难了,作者林初月加油
救命!硬汉军官被腹黑千金撩疯了是一部令人陶醉的精彩小说,由林初月精心打造。故事围绕着主角林初月叶向北展开,情感细腻而深入,洞察力极强。这本小说揭示了关于仇恨和爱情的精彩故事,赢得了广泛推荐。她是当代一打工人,母胎单身,三十岁还没遇到心动的,就不打算嫁人生子,把打拼十年全部积蓄付了首付,一夜回到解放前。难道她还没住上新房,就要死了吗。不会吧,老天爷竟然对我这么残忍?
说话的人是秦美莲,她穿着一身粉色旗袍出来,旗袍把她的好身材显露无疑,胸前的纽扣都没系露出里面的白色胸衣。
随着步伐胸前的山峦起伏处一抖一抖的,锁骨和脖子还有那种痕迹,明眼人一眼就知道她刚在屋子里做了什么。
她看到叶向北一身笔挺的军装,身材挺拔高大,剑眉星目、长相俊美,四个口袋的军装。
虽然肩上佩戴弄军功章,但一看那气势肯定是个军官,不像她家那个早死鬼男人,进军营都十年了,连个排长都混不上,还只是个班长,勉强配得上她吧。
她用食指缠绕自然垂坠在胸前的卷发,扭着小腰款款朝门外走来,夹着嗓子娇声说,“哎呦,原来是位军官啊,您站门口做什么?快进来呀?”
那语气跟呼唤情郎差不多,要不是亲耳听到她对周来娣的谩骂,还以为她‘温柔似水’的柔情女子。
叶向北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转过身,背对着她说,“我是正国的战友,请你先穿好衣服。”
她来门边一手扶着门框,继续挤眉弄眼、搔首弄姿,一身紧身的玫瑰花粉色旗袍,露出胳膊和小腿,胸前的盘扣解开,露出里面的内衬,“同志我扣好了,你转过来呀~”
秦美莲以前是那种职业的,从良后回老家相亲。
她自己村里人都知道她以前干过什么看不上,一年前经媒婆介绍嫁给周正国,周正国妻子难产而亡,他母亲照顾孩子,母亲一年前去世,为了有人照顾孩子才娶了秦美莲。
周正国长年在部队没空打听秦美莲以前干过什么,就给人骗了。
狗改不了吃屎,秦美莲嫁过来后又在村里勾搭男人。
……
林初月蹲在周来娣面前轻声安慰,想给她擦眼泪。
周来娣后退了几步,像是很害怕她,“不要……”打我。
漂亮女人都会骗人,这个姐姐这么漂亮,比她后妈还漂亮,她害怕。
以前爸爸在家的时候秦美莲对她很好,她从小就没妈妈,奶奶也不喜欢她,只想要孙子,除了爸爸,秦美莲就是对她最好的人。
但是后来,爸爸不在家秦美莲就经常打她,不给她饭吃,她害怕林初月也一样……
“来娣不要怕,我是你叶叔叔的未来的妻子,你可以叫我婶婶,这是给你卖的大白兔奶糖,婶婶专门给你买的。”林初月从袋子里拿出三颗奶糖递给她。
把奶糖放到她手心里,“拿着吧,很好吃的。”
“我不要!”她伸手接过糖果就丢到地上,有前车之鉴造成的心理阴影,不能再任何漂亮女人。
她丢掉糖果后害怕林初月会打她,手指扣着手心,眼神充满恐惧。
林初月愣了一下,对她笑了笑,“没关系,有糖纸包着捡起来还能吃。”
周来娣就更害怕了,浑身发抖,又听到秦美莲的声音,身体贴在墙角缩着身子不敢看她,“不……”
林初月不知道她也怕自己,只当是她是听到秦美莲的声音起的应激反应。
“周嫂子是吧?脸长得还不错,身材也可以啊,**的,连我一个女人看了都要心动了。”林初月上下打量着她的身材,还给了很高的评价。
秦美莲对自己身材很自信,撩起身前的一缕头发,仰头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冷哼,看着她稍显消瘦的身材不屑道,“哼,总比你一个丫头片子来得强。”
林初月笑着又继续评价,“但是,你穿的旗袍有点显小肚子了,不知道还以为怀了孩子,周同志去了西南这么久,肯定不是怀了孩子吧,一定是吃胖了,得多干活减减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三十多的大妈。还有身前……嗯,真是令人不好意思说出口,下垂得有点严重,以后还是穿好衣服再出门吧。”
叶向北都提醒她穿好衣服,也**,还在那显身材呢,和奸夫在屋里干那种事还让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烧水,也不知道哪里的脸。
“你是什么东西敢说老娘的身材,你的身材又好到哪里去跟一块平板一样,跟男人差不多,哪个男人会喜欢你这种?”
林初月站到叶向北身边,挽着他的手臂,“我不需要其他男人喜欢,我男人喜欢就够了。”
她的身材虽然没秦美莲的波涛汹涌,但也不差,她才不会被对方的三言两语打击到。
秦美莲的气无处撒,看到墙角边的一个小人,冲她吼道,“周来娣!让你烧水,你干什么鬼去了?小小年纪就不听话,长大后还得了?你给我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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