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写的《窃窃谋心》这本书都非常的棒,是比较完美的一本书,周窈傅湛林驰给人印象深刻,《窃窃谋心》简介:男友把我送给了混混头子。我被男人带回出租屋。硬板床上,他温柔又莽撞。后来男友家破产,又将我堵在楼下,「回来吧,我娶你。」却被一群混混踹倒,跪在了我面前。
宾利车里空调开的很低。
傅湛递来一份资料,他要我以身做饵,去勾引资料上的男人。
「怎么做不用我教你吧?」
他顿了顿,语气很轻,「勾引男人这种事,你也算得心应手了。」
我翻开文件夹。
资料上有一张年轻男人的照片,短寸发,眉眼深邃,漫不经心地看着镜头,有股子说不出的痞劲。
林驰。
男,23岁,街头混混。
傅湛降下车窗,点了根烟,烟草味顺着晚风灌进车里,「记得打扮的清纯点。」
他用手指卷着我的发梢,笑,「资料他不喜欢你这种浪的。」
其实,我很厌恶傅湛这种讥讽的语气。
但我的确需要他的钱。
三百万。
足以救命了。
合上资料,我笑笑。
「成交」。
我偏头看着镜中的女人,只觉陌生。
素净的白裙子,头发染黑,拉直,然后扎起马尾。
脸上连粉底都没擦。
这是我吗?
镜中,模样清纯的***娴熟地点了根烟。
笑了。
这他妈居然是我。
外界对我的评价,向来都是圈里最臭名昭著的花蝴蝶。
轻浮,放浪,恃靓招摇。
眼里只认钱。
说来也不知是幸还是不幸,我打小就有一副好皮囊。
也正因如此,十六岁那年就被养父卖去了风月场所,以色侍人。
花一样的年纪。
同龄女生都穿着校服,在教室里背着英文单词,像一朵待放的花苞。
而我——
早被折下枝头,烂到了骨子里。
三年前,我跟了傅湛。
他是傅家的独生子,出手阔绰,身边女人换的比衣服还勤。
我是他唯一公开承认的女友。
说是女友。
也就是个得宠些的情人。
因为有一双与他白月光温禾相像的眼睛,所以做了三年替身。
而一周前,温禾回国了。
我知道傅湛会和我断了,只是没想到,分手的方式是把我送给别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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