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怪有人说佚名的书有毒,看了以后别的作者写的就看不下去了,却是如此。加油↖(^ω^)↗佚名的书写的很干脆,剧情衔接也很紧密,尤其是对白很有水平,人物心理刻画的很好。主角性格都特好,率真,恩怨分明。,
佚名的小说《从前我听话,是因为我爱你》以其精彩的情节和深度的人物刻画吸引了广大读者。故事中,方知意季清凛经历了一段令人难忘的旅程,发现了自己内在的力量和价值。通过面对困难和挑战,方知意季清凛逐渐摆脱束缚,展现出无限的潜力。这部小说充满了希望与成长,时至今日,我也无法否认,季清凛的脸是极其出众的。给他上了药后,指尖残留着粘腻的药膏。我抽了张纸巾擦手。季清凛的脸却莫名黑了,他点了一支烟。他自制力很好,只有在极开心或者极不爽的时候才会抽烟。“咳咳……”我忍不住咳嗽了两声。季清凛吸了一口,恶劣地将烟雾吐在我的脸上:“方知意,你想清楚了,真要回去嫁人?...必将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客人被受伤的季清凛彻底打残了,他叫嚣着要季清凛坐牢。
我私底下找到他,将攒的钱都给了他,只希望他不要告季清凛。
没想过了几天,那个客人竟转了院,再也没出现过。
后来季清凛常来店里点酒,他一来,老板娘跟几个熟悉的客人就会起哄。
我忍不住脸红。
直到大学报道前的最后一晚。
我鼓起勇气问他:“你为什么要舍命救我?”
他吊儿郎当笑:“因为喜欢你的脸呀!”
那晚的夏风,随着他温度略高的呼吸,灼烫了我肌肤,一路蔓延,燃烧到心。
我以为他开玩笑,后来才知道,他没说谎。
季清凛不屑说谎。
一个月前,连我拿着跟我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女孩子的照片质问他时。
季清凛只是冷着脸,从我手中夺过照片:“方知意,你别闹。”
是啊,我是方知意,季清凛从来只会连名带姓地叫我。
而那个晚晚,才是他心尖上的人。
我只不过是个替代品罢了!
难怪季清凛带着我第一次去见他的兄弟们,他们会那么震惊。
我原以为他们是惊讶季清凛找了一个跟他们圈子格格不入的女朋友,其实他们惊讶的是我这张脸。
第二天,我直接跟季清凛提了分手。
他手指夹着烟,眸色很冷:“方知意,你要是走了,就别想再回来。我不吃回头草。”
回答他的,是我关上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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