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佚名写的当我和老公的婚外者成为了朋友这本书,条理清晰,叙事详细,循序渐进,是难得一见的好文。
《当我和老公的婚外者成为了朋友》是一部跨越时空与命运交织的现代言情小说,讲述了黎央宋应在佚名的笔下经历的壮丽冒险。黎央宋应身负重任,必须穿越不同的时代,寻找神秘的宝物并阻止邪恶势力的复活。这部小说充满了历史、谜团和感人的故事,我和宋应结婚仅一年,他却变得频繁爱出差。我起初并没当回事,直至某天来到我俩闲置的房子。「你谁啊?」开门的是个年轻女人,手上抱着个一岁大的孩子。看到我,对方一脸的诧异。可这房,是我的房子,我爸妈付款,给我婚后备用的。「嘟嘟!」女人的***正好响起。她接听电话后,我听见了另一端人的声音。「宝贝,你想要带...将引领读者走进一个令人陶醉的世界。
我和宋应结婚仅一年,他却变得频繁爱出差。
我起初并没当回事,直至某天来到我俩闲置的房子。
「你谁啊?」开门的是个年轻女人,手上抱着个一岁大的孩子。
看到我,对方一脸的诧异。
可这房,是我的房子,我爸妈付款,给我婚后备用的。
「嘟嘟!」女人的***正好响起。
她接听电话后,我听见了另一端人的声音。
「宝贝,你想要带什么?我这会儿正好要回来。」
声音,我再熟悉不过。
是我那本该在出差的老公,宋应的。
女人和他说话的时候,一扫脸上的不耐烦,口气立马变得温柔婉转了起来。
「我想吃我们大学附近的馄饨,还有煎包,毕业后再也没吃过那么好吃的东西了,总觉得味道不对。」
「还有啊,我想要花,诺誓红色玫瑰猫公仔可以吗?60厘米高的。」
「我还想要一条项链,我喜欢的款式,你是知道的。」
我在旁边静静听着她的话,身体已经僵硬成了木头。
宋应的学校我是知道的,离这套房隔了大半座城的距离,开车至少都得一个多小时。
我还记得我俩刚结婚那会,我也对他说过想吃馄饨这样的话。
他给我的回答是:「天气冷,馄饨带回来都凉了,不好吃。」
现在和那会是同样的季节,还隔了那么远的距离,带过来只会更难吃。
可我却听见电话另一端的宋应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下来:「好,我都开车去给你买。」
我的心在他的话后凉了一半。
让我彻底凉透的,是连玫瑰他也同意了。
诺誓的玫瑰公仔,红色60厘米高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四万左右的价格。
四万的玫瑰,他也不觉得心疼。
宋应的家境并不好,靠着苦读书考上好学校,毕业后的他一直很努力,也过得很节俭。
一件浅蓝色的衬衣他能穿几年,穿得衣服都洗得发白,只差没洗出洞才舍得换掉。
我和他相识五年,他追我追了四年,我俩恋爱期间,出去吃饭也从来不会去任何高档消费餐厅,大多数时候都是大排档路边摊。
,520,七夕这些节日,因他家境不好的关系,我俩也从来不过。
五年,他只有在跟我表白的时候送过我花,一支,他说这代表我是他的唯一,路边摊位随便买的。
我从小生活富足,想要的任何东西都能有。
体谅他的家境,我没有在意过这些细节上的问题。
我以为,他节俭成性,从未想过,他也会有花几万块买玫瑰花的时候。
还是为了别的女人。
而诺誓的宣传语是:一生只送一人。
我呆愣在原地,像是被人泼了一身水的落汤鸡,脸被打肿,狼狈不堪。
一生只送一人,他倒是遵守得挺好的!
只是,是对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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